记者访谈录——住宅业创新应倡导“人居环境生态美学”观念

  •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04日

——与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的对话
记者  李冬阳

住宅建设应该成为怡情养性的享受资料

记者:眼下,作为住宅小区建设发展的一个耀眼亮点,“生态住宅”、“绿色住宅”、“健康住宅”理念正在蓬勃兴起,居住环境己成为“明星”般的审美对象。在日前一次住宅小区创新发展论坛上,您提到住宅业有必要倡导“人居环境生态美学”观念,能谈谈是什么促使您提出这一观点的吗?
张元端:“人居环境生态美学”不是单纯的美学问题,而是关系到住宅小区建设方向的重要问题。近些年来,住宅创新的中心思想就是如何实现“以人为本、天人合一”,达到“自然”与“人为”的相通和统一,求得人文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融合。小区建设必须围绕“人”这个主体,一切设施、举措都要为人的健康、舒适着想,为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着想。因此,“人居环境生态美学”原本是“住宅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我之所以认为要倡导“人居环境生态美学”观念,主要有这样几层考虑:一是人居环境最根本的要求是生态结构健全,适宜于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何况源于希腊文的“生态”一词,其原意就是“人和住所”,或曰“人类与其生存环境的关系”,即人居环境的概念。二是生态结构健全的人居环境,都会给人以一种生机蓬勃的外在美感,即“生态美”。这是一个客观规律。小区生态结构健全了,环境自然就美了。三是美化人居环境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美学手段和审美取向,但应将“生态美”作为的最高境界,作为首要的和主要的美学取向。四是今天的居住环境已不再单纯地作为生存资料,同时也要求成为一种赏心悦目、怡情养性、益寿延年的的享受资料。随着小区环境的“审美”问题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应该把“生态美”这个美学现象作为一种科学,进行深入的研究。

记者:那么,您能否诠释一下“人居环境生态美学”概念的具体内涵呢?
张元端:简而言之,“生态美学”是生态学和美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人居环境生态美学”,就是运用生态学和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人居环境“生态美”的本质,“生态”和“美”的关系,内容美和形式美的关系等美学问题。
从生态学方面看:住宅小区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小区内的非生物因素和除“人”以外的生物因素的总和构成“居住生态环境”。营造“生态、绿色、健康”住宅,都是以尊重生态为原则,运用生态科学技术进行规划设计,保持住宅小区生态系统的平衡状态,而不破坏其能量循环、物质循环和生物多样性。
从美学方面看,人居环境除了要满足人类对遮风挡雨、生活起居的物质需求以外,还要满足人类对心理、伦理、审美等方面的精神需求。人居环境表现了一个时代文化艺术的风貌和水准,凝聚了一个时代的人类文明。无论是建造住宅还是与其融为一体的园林景观,都既是一种生产活动,又是一种文化艺术活动,因而也应该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
尤其要进一步重视人居环境的“美育”作用。“美育”是精神文明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人居环境对人的“美育”作用尤为重要。因为人们与居住环境朝夕相对,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在优美的居住环境中,人们会变得高雅文明。因此,人居环境为人所造,又反过来陶冶人的心灵和性情,来“造人”。
所以,我常常想,一个好的人居环境,它的美学价值也如同一幅名画、一首名曲一样,历久而弥彰。不仅美育当代,而且惠及千秋。像江南小镇和徽州、丽江等地的古民居,其魅力吸引了多少中外游客?其美育所及,已超越了国界,外国人就很喜欢中国的人居环境。

人居环境的生态美,是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美

记者:我国传统民居历来注重居住环境,人们总是尽量选择倚山傍水、自然环境优越的地方建造住宅,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小生态环境,创造出靓丽的“生态美”。作为国内住宅研究的专家,又曾经长期在房地产业司担任领导工作,您能从“住宅审美”的角度谈谈您对人居环境的看法吗?
张元端: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对居住环境(包括住宅建筑和小区景观设施)的审美,应从两个方面着眼:一是对它的形式,如形象、空间组合、装饰、质地、色彩等等;二是对它的内容,如生态性、功能性、实用性、舒适性、经济性等等。前者是由建造法则所创造出的美,称为“形式美”,它可以通过视觉直接感知。后者是一种内在涵蕴的美,称为“内容美”,它必须经由概念、理念,尔后向审美升华。也就是说:美,既表现于形式,又表现于内容。我们既要承认“形式美”和“内容美”各有其相对独立性,又必须做到二者的统一。居住环境的生态美,就是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产生的。

记者: 可以说,现代住宅依托于发达的科学技术,更是把这种人居环境生态理念和造美实践不断推向新的高度。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先是“节资、节能”理念的建立,从而引发了“绿色建筑挑战”的实践创新行动;后来又形成了生态理念,并建设了一批“生态”、“绿色”、“健康”住宅小区。您能从目前国内住宅建设、小区景观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些建议吗?
张元端:我可以给你举些例子来说明。比如九十年代以来,我们提出“三大一小”,即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小卧室的住宅设计原则。这本来是对住宅功能空间的一种合理调整。所谓“合理”,就是符合生态性、功能性、实用性、舒适性、经济性的要求。但如果片面地去追求客厅的“形式美”,把它设计得大而无当,而卧室却由于户型面积限制,设计得小而难用。这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去了。这样的住宅,显然谈不上“内容美”。现在的快节奏生活,很少“串门儿”,家庭朋友聚会,也大都选择去餐馆,不需要太大的起居室和餐厅。相反,一些小区采用起居室和餐厅不加隔断或灵活隔断,空间尺度合宜,又给卧室省出了符合生态要求的宜人面积,并且还增加了工作室、娱乐室等新的功能空间。这就比较合理了。
目前,“人居环境生态美学”在住宅小区园林景观上体现得最多也最好。我在国内、国外都做过一些调研。我的体会是:中外园林景观因建筑法则不同,有各自不同的“形式美”。中国园林追求的是一种“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的审美效果,让人们在享受都市文明的同时,融合于充满自然气息的氛围之中。而西方园林,则是由“人”去加工自然,像法国凡尔赛宫等一些著名的欧洲皇家园林那样,表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相对、“人”静观自然的风格。但共同之处则是要与“内容美”相统一,不能搞成“两张皮”。
住宅小区需要有适当的园林景观,但一定要与公园、植物园、城市广场相区别。时下由于我国住宅小区园林景观设计过热,在一些设计方向上就难免有失偏颇。比如,许多小区流行搞大广场,意在创造“形式美”。但“庭院空间宜人尺度量化研究”的结果表明,室外空间尺度过大,会形成缺乏“人性”的、旷散的消极空间,因而就损害或失去了“内容美”。有的小区还喜欢搞大草坪,芳草如茵,似乎也有了“形式美”。但是,且不说草坪的建造和养护费用都很高,就说生态效应,也是乔木的造氧、遮荫、美化功能都比草皮来得好。所以,小区绿化提倡“乔木、灌木、草坪立体绿化,以生态效应好的乔木为主”的方针,才是追求“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
顺便说一下,国外住区的景观,除注重绿化以外,其它部分都崇尚朴素简约,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财力达不到,而是在于“体宜、尺度”的把握。在这方面,我们有些小区就过于超前了,实在应该返朴归真才好。要把建造资金尽量用于住宅建筑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