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标准——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会费标准规定

 

一、根据民政部关于会费收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经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制定会费标准如下:

二、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应按规定、按标准、按时缴纳会费。

三、团体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10万元;
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
理事单位:2万元;
团体会员:5000元。

四、个人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200元。

五、缴费时间:
每年3月20日前将会费交到协会计划财务室,由计划财务室向交费单位开据民政部收取会费统一发票。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7112510182600069712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六、本决定经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