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2021年03月08日 11:17:35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2021年3月1日起,《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这部重要创制性法规的出台,是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再创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数字经济成为“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的现实需要。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

本条例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