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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并予以公示。
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包括: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亳州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东省深圳市、河南省郑州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徐州市、四川省遂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