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2017年05月09日 14:16: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在各地推荐和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将北京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长春市,山东省青岛市和东营市,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和马鞍山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义乌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云南省玉溪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

 

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自20172月开始,时间2为年。通知要求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1.创新管理制度。研究创新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从制度上保障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的目标。2.探索技术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适用的城市设计技术路径,鼓励使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保证城市设计科学合理、好用、适用。3.传承历史文化。探索通过城市设计,精细化管理城市各类空间,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延续城市文脉。4提高城市质量。结合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通过城市设计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通过还从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保障措施、总结推广经验四个方面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