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文 件
中建文字[2016]第17号
关于换发会员证和艺术等级证书“两证合一”的补充通知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中建文字(2016)第11号文,关于换发会员证和会员艺术等级证书“两证合一”通知后,收到一些会员的询问,为了进一步做好换证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总会各分支机构和环境艺术专委会发放的,团体和个人的会员证,艺术等级证一律作废,停止使用。
二、换领新证,请将原有旧证书交回,旧证请寄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内,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组联部。
邮 编:100835 电话:01068308292 传真:01088386257
联系人:王震宇 陈 丽
三、换领新证一律不收费用。未交和欠交会费的请补交会费后再办理换证手续。团体和个人的新证有效期为三年。
四、总会会费标准:团体会员5000元/年,理事单位2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年,副会长单位10万元/年,个人会费200元/年。
五、环境艺术委员会原团体会员会费按原定标准实行三年。以后统一按总会标准实行。新会员入会按总会标准执行。
( 环艺委原先的会费标准是:会员单位1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个人会员200元/年。)
六、会费一律寄往本会账号,由本会开财政部全国统一的会费发票。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7112510182600069712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七、本会各专业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印制发放各类证书,牌匾等。
八、按规定各专业委员会不许设立分支机构,经研究决定撤销环境艺术师管理办公室和各分支机构自设的各类委员会等下设机构。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2016年12月12日